比起其他的街頭暴力行為,婚姻暴力有時候被認為是一個不太嚴重的問題,也不是什麼致命的、真正的暴力,反正這是人家夫妻、家庭內的事情,我們犯不著去干涉,但很多數據告訴我們婚姻暴力就是一種犯罪行為:
依據美國女性健康的全國性調查,大約有三分之一的女性曾經受過虐待或暴力。
依據聯邦調查局,被謀殺的女性受害者當中,大約三成的兇手是先生或是男友。
依據美國精神學會調查,大約有40%到60%的男人,同時對妻子和孩子施暴。
大家對於婚姻暴力可能也像我一樣,曾經有許多的錯誤觀念,許多防治家暴組織的研究中,揭示了許多普遍存在的迷思。
1. 夫妻之間發生暴力問題,原因通常是來自彼此的不良溝通關係
事實:很多夫妻即使關係惡化,也不會出現暴力行為,施暴者是唯一問題來源者,若受暴者努力想要改善夫妻關係,錯誤期待暴力會因此停止,因此讓受暴者承擔暴力行為的責任。
2. 暴力行為常常是來自藥癮或是酒癮
事實:藥癮或是酒癮不是家庭暴力的原因,酗酒、嗑藥有時候是伴隨出現的問題行為,但這絕非導致暴力的原因。
3. 暴力行為是來自壓力,例如失業、或是嚴重的經濟問題
事實:社會普遍不景氣,大家都承受了許多的壓力,不是只有你,不能因為壓力太大而選擇暴力相向,這絕不是藉口。
4. 暴力問題只會發生在低社經地位、或是少數族群的家庭中
事實:家庭暴力來自各種階層、行業、學歷、種族、信仰,而不是指來自低社經地位的勞動階級;會產生這種迷思,是因為高社經地位的夫妻,通常會有私人的律師、醫師,他們不會讓暴力問題浮上檯面。
5. 只有女性是受害者
事實:依據聯邦調查局的資料,在親密關係暴力受害者當中,85%的是女性,15%是男性。
6. 受暴者一定是做了什麼事情才會引起暴力
事實:沒有人可以因為任何理由被打。施暴者總是否認自己是真正問題來源,總會推卸責任,例如:「是你讓我生氣,我才忍不住的」,但是只要有人選擇使用暴力,他就必須負起暴力行為的所有責任。
7. 施暴者只是一時的失去控制,他們並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?
事實:很多施暴者,大腦是非常清楚的,例如他們會選擇施暴的方式,讓配偶不需要去看醫生,以免去醫生通報的機會,這時候他們不清楚嗎?
既然受不了暴力,為什麼不離開?因為在生活中、感情上,她們有太多的不捨與不能;對什麼不捨,例如:不捨這段感情、不捨孩子缺少完整的家;什麼不能,例如:自己失去經濟能力、也失去感情自主能力,這些糾纏在一起的理由,讓他們面對無法下決定的漫長折磨道路,但不離開不代表他們就應該被暴力對待,或者願意被施暴,她們在暗夜哭泣,這絕對不是她們的錯。